保卫处 >

保卫处是吉林警察学院党政管理机构之一。建校初期,为学校的直属科级单位。2001年经吉林省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为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副处级建制。2011年经吉林省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为吉林警察吉林警察学院保卫处,正处级建制。

保卫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订并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在线黄色;负责处置各种涉稳突发性事件;负责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防范和查处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案件;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做好吉林警察学院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灾害事故的发生;负责吉林警察学院消防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协助建设校园交通设施;负责教职工集体户口管理工作;负责吉林警察学院暂住人口管理;负责吉林警察学院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吉林警察学院教学枪、弹的采购、运输、存放和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完成上级部门和吉林警察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多年来,保卫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服务教学”的理念,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素质,在吉林警察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依法治校,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为维护吉林警察学院的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人员、财产的安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